close

擷取.JPG

圖/本報資料照片

全球最低稅負制2023年上路,財政部擬採「先稅率後稅基」的兩階段稅改方式因應。先調高台版企業最低稅負制(AMT)的徵收率,與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日出,最低稅負制徵收率至少提高到15%,下一步則透過修法提高徵收率或設置配套措施,兩階段完成台灣的新稅制改革。

財政部官員表示,面對全球適用新稅制的推出,首先要做的,是適度提高台版AMT的徵收率,從現行12%提高到15%,同時讓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日出,將台商在免稅天堂子公司獲利比照境內企業,課徵營所稅稅率20%。由於這兩項措施,都是行政院評估後即可施行,因此最快可於2022年實施。

至於第二階段,政府將考量稅基差異並進行修法,目前正在緊盯國際稅制的新動態,只要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一公布稅基標準,財政部就會盡快啟動修法腳步。

官員進一步說明,台版AMT為課稅所得額加計特定免稅所得,再扣除新台幣50萬元的免稅額後,依照徵收率(現為12%)進行課稅;但全球最低稅負制的實質稅負計算方式,是指財報上的「所有所得」,都要適用15%以上稅率。

換言之,全球版最低稅負制「所得」的定義,較台版範圍更廣,按目前台版AMT架構,直接將徵收率提高到法定上限15%,實質稅率也未必能達到全球版的水準。

官員強調,為了因應接軌國際的需求,勢必要透過修法,提高徵收率或設置配套措施,目前內部正緊鑼密鼓進行規劃。

所謂的全球最低稅負制,是指OECD將自2023年起,針對年營收7.5億歐元(約新台幣240億元)跨國企業集團,要求實質稅率需達到15%,若跨國企業在當地實質稅率未達15%,則需補繳差額稅款。原則上,差額稅款課稅權屬於跨國企業母公司註冊地,但若該地區未實施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則由子公司所在地的稅務機關,遞補取得課稅權。

據財政部統計,我國約有160家企業與259家在台外商跨國集團,符合全球最低稅負制門檻,上述企業為首波受衝擊對象。

官員表示,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規則,若未能即時調整稅制,未來台灣的課稅權,可能拱手讓給這些企業的子公司所在國,主要為中國大陸、東南亞各國,財政部將積極調整稅制,避免課稅權流失。

擷取-1.JPG

 

資料擷取自 工商時報 林昱均

 

不動產租售委託請指名
大師國際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
千萬經紀營業員 林芳如 0937-142-559
營業員證號:(102)登字第244734號

LINE:happy58626 芳如LINE QR Code.jpg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ita House  的頭像
    Rita House

    Rita House 大師房屋 名宅賞

    Rita H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