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申請已於8月落日,財政部統計,截至10月14日,累計已有3,337億元資金實際匯回。賦稅署指出,有單一企業透過專法匯回共332億元,是匯回最大戶,其次則是288億元、191億元,這三家企業合計貢獻稅額71億元。
據了解,這三家都是知名上市櫃公司,但財政部基於保密原則,無法公布或證實相關訊息。
根據企業自行公布資料,鏡頭龍頭大立光曾公開宣布陸續匯回111億元、82億元,前後合計近200億元,很可能是前三名之一;另外包括矽晶圓大廠環球晶曾匯回106億元、被動元件大廠國巨曾匯回100億元,鴻海、廣達至少也都有50億元以上,許多大廠都曾善用資金專法。
如果是個人匯回,賦稅署表示,單一個人匯回最大戶共匯回23.8億元,第二名、第三名分別為23.4億元、22.8億元,這三位納稅人匯回資金也貢獻國庫約6億元。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是引導資金回國投資促進產業發展所提供的限時租稅措施,施行期限至今年8月16日,第一年匯回適用優惠稅率8%,第二年稅率10%,免依一般所得稅制按20%稅率課稅,若資金投入實質投資,稅率還可再減半。
統計至10月14日,資金專法施行兩年共1,611件申請,金額達3,559億元,其中1,542件、3,337億資金已實際匯回;至於投入實質者,累計共478件、1,098億元,其中,以投資電子資訊業為最大宗。
財政部分析營利事業匯回情形,有將進九成是上市櫃公司;此外分析行業別,又以製造業為最大宗,占將近八成,其餘還包括運輸倉儲、批發零售業等。
至於資金來源,個人有八成是來自香港,其次則是新加坡,占約兩成,此外來自美國的資金約占0.3%;營利事業方面,多數來自OBU帳戶,占七成,其次則是新加坡占約一成,來自免稅天堂之一的英屬維京群島則占4%。
資料擷取自 經濟日報 / 記者翁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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