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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保變住6-6拚翻案,居民前往台北市政府抗議。(楊亞璇攝)

陽明山保護區變住宅區六之六開發案爭議25年,去年北市環評會決議重辦環評,開發單位向北市府提訴願,力求翻案,市府昨召開訴願委員會,居民於北市府外抗議,質疑市長柯文哲要用土地換錢。北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深夜駁回訴願,維持原決議,本案應重作環評。

北市府1979年為紓解居住土地不足問題,將陽明山多處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透過市地重畫即可開發。但去年北市環評會認為土石方挖填量超過1倍、取消汙水處理廠等,均不利於環境品質維護,應重辦環評,形同砍掉重練。開發單位因此向北市府提訴願,力求翻案。

北市府昨召開訴願委員會,雙方各自發表主張。住六之六重畫會委託律師表示,1996年的環評已通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理由不夠,環保局就應加強決議理由,針對土石方量變更,已照市府要求提變更內容對照表,結果差異分析報告都不審查,就要求重新做環評。

律師質疑,按照法規,環評沒過就不能開發,「公共設施是不是要廢掉?土地是不是要還地主?哪有這樣做的?」

陪同居民抗議的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表示,2001年納莉颱風釀土石流、41重很多坡度超過3040的地方被剷平,就是違法開發,但是北市府環評會不斷護航通過。

方儉說,2004年最高行政法院第66號判決指「北市府恣意濫用而違法」,案子停擺後卻又動起來,懷疑柯要選總統、民眾黨需資金,用土地換錢來選舉,簡直是民主惡劣示範。

北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環評會組成及開會,並無組成不合法、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等違法情事;既經環評委員會專業審查,認定符合環評法所規定應重新辦理環評之要件,應尊重環評會判斷,決定駁回訴願,維持重作環評之處分。

 

資料擷取自 中國時報 楊亞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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