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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2021年05月18日

5月報稅季來臨,有買賣房屋的納稅人,該如何申報綜所稅呢,很

 

多人常常搞得霧煞煞。尤其眾所矚目的房地合一稅2.0甫修法通

 

71日即將上路,預售屋交易將是課稅重點;不過請放心,若

 

年有買賣房屋,今年申報所得稅時,因新制尚未上路,仍舊

 

制納稅,因此若109年間有進行預售屋購屋預約單即紅單交易

 

的民,仍視為綜合所得稅當中的財產交易所得,須與綜所稅一

 

起申報。

 

▲報稅季來臨,買賣房屋要注意稅制的調整。王麟琴提供.jpg

▲報稅季來臨,買賣房屋要注意稅制的調整。王麟琴提供

房地合一稅上路已屆4年,仍有不少民眾因不瞭解相關規定,沒有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導致補稅遭罰。什麼是房地合一稅呢?很簡單,就是房屋及土地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

 

2016年之前課稅採舊制稅基較低

 

2016年是房地合一稅新舊制的分水嶺,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房子採用「舊制」,出售土地免繳納所得稅,但須另外申報「土地增值稅」,房屋則採核實認定,即按照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採計方式是併入綜合所得稅按5~45%累進稅率課稅,有獲利之部分須和5月綜合所得稅一同申報。

 

2016年之後取採房地合一制 過戶後30天內即須報稅

 

2016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子則一律按照「房地合一稅」課稅,房屋和土地出售所得皆要課稅,必須計算房屋、土地全部實際獲利,並減除已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針對餘額部分課徵所得稅,不管是房屋或土地都須依實價課稅,且房地完成過戶的30日內,就須完成申報,不用納入綜合所得中報稅。

 

但若房子持有時間較短,則稅率較高。若房子持有不到1年即出售課最高稅率45%;超過1年未逾2年課35%;超過2年未逾10年課20%;持有超過10年則課10%。但若是自住型民眾,自住時間逾6年享400萬元免稅額,超過400萬元部分採10%減免稅率。

▲房地合一稅稅率認定。洪倩宜提供.jpg

▲房地合一稅稅率認定。洪倩宜提供

無論賣屋賠還是賺 一律需向國稅局申報

 

此外,常有民眾誤以為房地出售若是賠錢賣掉可以免申報,其實這是錯的!依據國稅局規定,只要是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或是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2年之內的房地,但在2016年1月1日之後出售者,即使賣掉沒賺錢也須在房地過戶後30天內進行申報,以免被罰。

 

去年賣屋要申報所得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有以下兩種計算方式:

 

(1) 採實際買價為課稅基礎之財產交易所得稅計算方式:

 

以小白為例,去年以1,500萬出售7年前購買之新北市中和區的1,200萬公寓,稅負該如何計算?首先小白要找出當年買賣的相關單據,例如房款匯款單、仲介費收據、買賣契約書、清潔及搬運費等,方便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若小白售出時房屋評定現值為50萬,土地公告現值300萬,購入時契稅和印花稅加上代書費共7萬、仲介費12萬,購入後修繕費用100萬,出售時仲介費60萬,財產交易所得稅課稅基礎計算方式如下:

 

課稅基礎=財產交易所得/損失=房屋出售價格-原始取得成本(須有買屋契約書、付款紀錄證明等)-改良費用(仲介搬遷及修繕費)x 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

 

即(1,500萬-1,200萬-7萬-12萬-100萬-60萬)x 50萬/(300萬+50萬) =172,857元

 

小白需將172,857元於今年申報所得稅時,納入個人所得申報,如小白適用的課稅級距為12%,那麼他所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稅為172,857x12%=20,743元

 

(2) 沒有保存當年買屋單據時的課稅方式:

 

若小白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則出售房屋得依財政部所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計算房屋出售所得,課稅基礎計算方式如下:

 

課稅基礎=房屋評定現值Í依財政部每年公告「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比率(每個縣市區域均不同)

 

即50萬x36% (109年中和區公告之比例)=180,000元

 

小白需將180,000元於今年申報所得稅時,納入個人所得申報,如小白適用的課稅級距為12%,那麼他所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稅為180,000x12%=35,000元

 

從小白的案例來說,採實際買價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建議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實在無法舉證時方採「標準認定」方式報稅。

 

另注意:高級住宅(台北市7千萬以上、新北市6千萬以上、其他地區4千萬以上)課稅計算方式另有不同,請以財政部公告為主

 

換屋、背房貸及包租公族 節稅方法各有不同

 

至於去年換屋的民眾,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都可從綜合所得稅額中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申報扣抵或退還。若適用舊制,小屋換大屋可全額退稅,但大屋換小屋不能退稅;適用新制則可按重購房屋價格占出售房屋價格的比例,退還部分繳納稅額,但重購後5年內不能改做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違者須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

 

另外,仍在繳房貸的納稅義務人則可善用「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但每年扣除額上限為30萬元,每個申報戶以1屋為限,且房屋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才能扣除。

 

而委託包租代管業者代租管理的「包租公」也有節稅方法,每屋每月最高可享6,000元租金免稅;6,000元至2萬元得以租金收入53%,作為必要損耗及費用;超過2萬元必要費用減除率則為43%。若將房子出租做為社會住宅使用,減除率更大幅提高至60%,節稅效果加乘。

 

房地合一2.0版課徵加重

 

至於七月即將上路的房地合一2.0版,則將預售屋納入課稅範圍,

 

未來若有投資客拿到紅單後,短期內再以高價轉手他人,持有紅

 

單未滿2年將被課徵45%或持有紅單逾二年、未滿五年課徵35%重

 

稅。

 

▲預售屋交易新舊制差異。 洪倩宜提供.jpg

▲預售屋交易新舊制差異。 洪倩宜提供

講了這麼多的稅,若你還是搞不清楚該如何報稅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建議可向各縣市國稅局深入了解如何報稅或只能找專業代書及會計師代為處理報稅的疑難雜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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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摘自《yahoo!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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